建设农业强国既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根基,也是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战略决策。建设农业强国,需要从全局和历史视野出发,在中国式现代化的整体框架下理解和把握其战略内涵和本质特征。农业强国的本质特征不仅在于科技创新、农民素质提升和经济增长,还要实现制度创新和乡村转型。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是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基本途径和主要机制,是激发农民生产积极性、发展农业生产力的重要经营方式,也是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建设农业强国的重大战略举措。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需要在城乡经济循环视角下,通过延伸服务链,推进服务功能、经营主体以及服务方式多元化,衔接城市现代农业生产要素和资源,精准匹配城市农产品需求,带动优化种养结构,进而推动农业强国建设。
一、建设农业强国关键在于深化城乡联动式改革
从农业大国迈向农业强国,要立足于我国大国小农的国情农情,走中国特色的农业强国之路。据统计,2021年全国农业及相关产业增加值为184419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6.05%,这说明农业仍然具有重要基础性战略地位。建设农业强国的内源性动力在于城乡融合发展,并需要依靠城乡联动式改革激活农村一切资源要素。振兴乡村需要立足乡村,但不能就乡村论乡村,必须把城市和乡村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谋划。当前,我国城乡融合发展的趋势不可逆转,乡村振兴在全国层面已经全面推开,而建设农业强国又为中国式农业农村现代化确立了新的战略目标。在新发展格局下,必须通过重塑工农城乡关系,继续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消除农村资源要素市场的封闭性、城乡产业布局的非协调性、城乡基础设施的非均衡性与城乡民生保障的非共享性等体制机制性障碍。目前,全国各地设立了农村金融、土地制度、产业融合、可持续发展、生态价值实现等多个试点示范区或试验区,创造了一批通过改革引领发展的基层经验。但从建设农业强国的任务要求看,当前中观层面的城乡联动式改革进展缓慢,改革成果可复制推广性较差,农村各项改革试点单兵突进,缺乏改革协同、试点联动和政策协调,改革的综合效应尚未充分发挥。建设农业强国,要通过深化改革建立健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结构一体、双向融通的政策体系,重塑城乡协同的结构优势和发展空间,促进要素更多地向乡村流动、向农业汇聚,充分彰显乡村资源要素的内在价值,强化农业农村发展要素保障。集体所有制下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以人地关系为主线、以统分结合为特征,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和应变灵活性,是建设农业强国的制度性基础。我国小农户数量占农业经营主体的98%以上,小农户经营耕地面积占总耕地面积的70%,人均耕地面积仅有1.36亩,土地资源细碎化和劳均耕地面积小成为建设农业强国的重要制约因素之一。当前,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已全面转向多层次、立体式、复合型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并需要通过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缓解土地细碎化问题,实现“法人经营”制度弹性和小农经济韧性的有机结合。农业强国实质是“三农”强,不仅包括农业强、产业强,更要求实现农村美、农民富。建设农业强国,必须将农业高质量发展与农民增收致富、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等任务协同部署,以城乡经济循环为抓手,发挥农业社会化服务在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建设农业强国,既要加快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农业生产经营法人化,也要关注不同类型农户的发展需求,引导其依托农业社会化服务,探索经营协作、抱团发展的模式与路径,让农户在更大范围和更深层次上实现多元化的分工合作。
二、建设农业强国需要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截至2022年底,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发展壮大。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分别达400.4万个(纳入名录系统)、222.9万家。按照主体多元、形式多样、服务专业、竞争充分的原则,我国加大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扶持力度,农业服务专业户、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服务型企业等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呈现蓬勃发展势头。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覆盖面积18.7亿亩次,带动小农户超过8900万户。但同时,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还处在发展初级阶段,整体起步较晚、实力较弱,还没有形成有规模有竞争力的产业,与建设农业强国的要求不相适应。建设农业强国需要进一步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并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发力:一是加快培育多元化服务主体。充分发挥不同服务组织各自的优势和功能,鼓励各类服务组织加强联合合作。推动各类主体不断强化经营管理、技术装备、市场开拓等能力建设,进一步发挥各自功能优势,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引导农资企业、农业科技公司、互联网平台等各类涉农组织向农业服务业延伸,探索通过“农资+服务”“科技+服务”“互联网+服务”等方式拓展业务,促进技物结合、技服结合。引导多元服务组织发挥各自优势,探索以资金、技术、服务为纽带开展联合合作的多种方式,通过组建服务联合体、联合会等,推动服务领域拓展和服务链条延伸,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鼓励服务组织探索与银行、保险、邮政等机构开展合作的有效方式,实现资源共享、互利共赢。二是拓宽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域,畅通小农户与城市要素市场和农产品需求市场的联结渠道。要以小农户服务需求为导向,健全城乡产业协同发展机制,创新产业融合的服务方式,充分利用市场机制,着力拓展服务领域,发展多元化、多层次、多类型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完善单环节、多环节、全程托管等服务模式,优化就业服务、创业服务、市场营销服务等多种服务形式,提升农民就业素质,实现城乡生产与消费多层次对接。同时,建立政策法律咨询、财务管理、技术培训、供需衔接、金融保险对接等各类指导和服务,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带动能力。三是加强行业规范化管理,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跨区域整合。全面推动服务行业管理制度建设,建立服务组织信用评价机制,加强行业自律,强化服务品牌引领。统筹县域富民产业发展,加快推进产业集聚空间载体建设与优化,培育特色优势产业集群,提升产业发展承载力。强化县域联动,盘活存量,引导社会化服务主体充分参与到区域分工中,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跨区域整合,利用地域间的比较优势,推动优势服务资源互补,打破区域限制,提升区域优势的外溢效应。以县为中心,面向乡村,搭建“中心—外围”状辐射型农业技术、人才培训、创新创业、产品营销等服务网络,促进以县城为核心的城乡间服务资源整合,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高质量发展。四是统筹多元主体的利益分配,健全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探索多主体联合模式下的组织建设、运营、管理模式和利益分配机制,推进小农户与社会化服务主体建立有机的利益联结,推行保底分红、股份合作、利润返还等方式,降低小农户的经营风险。强化法律保护,加强合同监管和动态监测,防范社会化服务主体在合同签订与合同履行过程中损害小农户的行为,保障小农户的利益。进一步强化针对小农户的政策支持、普惠性补贴和金融保险等服务,提升小农户的抗风险能力。五是多维度优化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支持措施。围绕财政、税收、金融、保险、用地、人才等方面,探索创设农业社会化服务支持政策措施,优化支持方式,提高政策的针对性、有效性。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系统整合各类资源,引导生产要素向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域集聚,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与信息化深度融合,实现服务内容、服务方式的创新。优化社会资本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机制,采用专项发展基金、政府采购或者金融产品创新等方式,提升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专项支持力度。(作者:高强;作者系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导、副院长)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2023年3期
转载:农业农村现代化